湖南将建公务员录用诚信审查机制 失信记录逐步公开

红网时刻7月11日讯(记者 刘玉先)近日,湖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建立公务员录用诚信审查机制,对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考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政务诚信是指政府要对社会、对公民恪守信用准则,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取信于民,这既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

《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务诚信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底,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全面建立,政府和公务员队伍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政民关系更加和谐。

《方案》明确,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政府及公务员的政务失信记录,要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在“信用湖南”网站上公开发布。

《方案》表示,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及时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实现各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基层责任状泛滥治理工作。

加强基层责任状泛滥治理工作。对“责任状”进行分类清理,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特殊要求或事关各市州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以及在绩效考核或相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责任状”以外,对涉及部门一般性工作的,一般不得再签订责任状,已经签订的应予废止。